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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心協力藝起來》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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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計畫

永安藝文館是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與故事工廠共同打造的文化生活空間,為落實文化平權,促進弱勢兒童及樂齡族群福祉,永安藝文館 (以下簡稱本館) 制定【齊心協力藝起來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以永安藝文館為平臺,提供服務族群穩定藝文活動及資源,感受藝文在生活中的美好。

本計畫採公開申請,通過審核者,可享有優惠方式使用本館核定之場地空間。

合作方式

  1. 單位需以書面 / Email 方式向場館提出申請,凡申請核准者,相關文宣品明顯處須將本館 LOGO列為「共同主辦」。

  2. 須於計畫活動結束後30日內,提交文宣品及結案報告書一式各 3 份供本館留存。相關成果資料須授權本館無償使用。

  3. 申請核准者,在計畫內之活動可以優惠方式使用本館核定空間。

申請資格

  1. 政府立案之藝文團體,或年滿 18 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持永久居留證之外籍人士,需提供團體成立登記證明影本或申請人身分證或永久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2. 提案內容主要服務對象為文山區銀髮或兒童,具藝文、教育或公益性質,並以公開方式提供目標對象報名參與,有利地方藝文活動發展之活動。

  3. 單一活動須為期 3 個月以上,場次數量達 12 場;全計畫執行超過 6 個月,總活動累計數量達50場以上。

  4. 下列對象不受理申請:

  • 各級政府機關 (構) 及其所 (附) 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 / 捐助人之組織

  • 各政黨及其所 (附) 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 / 捐助人之組織

  • 各級公私立學校及其所屬單位

  • 為學位而進行之計畫

  • 以授其他單位補助之計畫

※ 以上但書,不因申請案核定補助、執行、結案等條件限制,若察有不符規定且經明確舉證者,本館均保有撤案且追繳部分或全部場地租金之權利。

申請流程

  1. 申請及收件時間:每年 4/1 - 5/31 開放當年度 7-12 月活動申請;每年 10/1-11/30 開放隔年 1-6 月活動申請。
    ※ 逾期申請者,若申請內容與本計畫相符,且場館有零星檔期可協調,可來信以專案受理

  2. 詳閱本計畫說明 [下載連結]

  3. 下載以下本計畫申請資料,填妥並用印

    (1) 計畫申請及活動企劃書 (附件一) [下載連結]

    (2) 申請者相關證明影本

    (3) 授權書 (附件二) [下載連結]

  4. 郵寄或EMAIL至指定地址

    (1) 郵寄:以掛號寄至 「116024 臺北市文山區木新路 2 段 156-1 號」,信封註明「永安藝文館齊心協力藝起來計畫申請書」

    (2) Email:將申請文件轉為 PDF 檔並合併為一份文件,用印處須掃描。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Email 主旨「永安藝文館齊心協力藝起來計畫申請書」。

  5. 若申請案件資料完整毋需補件,審查結果於 30 天內由本館以 E-mail 通知申請單位。

  6. 前項申請經核准後,需繳納保證金新臺幣 10,000 元,申請單位應於本館通知繳費期限內繳交保證金。逾期未繳納者,視為放棄使用本計畫之權利。

  7. 若有相關疑問,請來電諮詢 02-29393088 蔡小姐。